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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3-04-12
  •  檢核日期:11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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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職場支持輔導費補助

簡介
為鼓勵雇主提供壯世代勞工友善協助措施,本署提供職場支持輔導費補助,引導雇主優化職場環境,協助穩定就業職場。

補助類別
新僱用

申請條件
1.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
2.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政黨)。
3.私立學校。

申請流程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後,並檢附職場支持輔導計畫書提出申請。
進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之55歲以上或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且符合相關補助規定,與依法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並提供壯世代勞工下列之一之友善協助方案:
1.專屬教育訓練教材。
2.彈性調整工作時間。
3.家庭照顧協助措施或補助。
4.每星期至少一次心理諮詢或關懷措施。
5.其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之友善協助方案。
6.於僱用每滿90日之次日起90日內,得檢附相關文件,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補助。

申請文件
1.職場支持輔導費申請書及領取收據。
2.僱用名冊、工資清冊及出勤紀錄。
3.僱用勞工之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加保申報表或其他足資證明投保之文件。
4.提供友善協助方案之佐證資料。
5.職場支持輔導計畫書之核定函。
6.其他經本署規定之文件。

補助標準及額度
1.僱用每滿30日,補助雇主職場支持輔導費每人3千元,最高3萬6千元。
2.同一雇主每年補助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