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單位使用場地時,需配合政策不得使用各類材質免洗餐具、包裝飲用水及各類材質一次用飲料杯,應以可重複清洗之餐具及容器為原則。
(二)若有申請需求,請與本分署管理人員聯繫,連絡電話:(07)821-0171轉3509,管理人員:鄭小姐。
相關申請表件如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