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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簡介

    計畫目的

    結合民間團體及政府部門之人力與資源

    1. 協助重大天然災害之災後重建
    2. 協助區域再生發展
    3. 具社會性創業或就業支持系統等創新計畫

    計畫類型

    1. 不限(強調資源整合、產業整合、社會創新)

    補助內容

    1. 用人費用
    2. 其他費用(用人費用15%)
    3. 進用人員培訓費用
    4. 陪伴輔導費用

    其他資源協助

    1. 專業人士諮詢輔導服務
    2. 專案人員教育訓練
    3. 推廣及行銷展售協助
  • 申請條件及程序

    應備文件

    1. 計畫書。
    2. 立案證明書(已完成法人登記者應同時檢附法人登記證書)。
    3. 組織章程或捐助章程。
    4. 決議提出申請之會員(代表)大會紀錄、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紀錄。
    5. 前一年度工作報告(含教育文化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及機關團體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所得計算表等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完、免稅證明,新成立尚無年度報告者免附)。
    6. 計畫涉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管業務之合法使用、設立或許可等文件。
    7. 組織結構與組織內專職、兼職及志工人員等相關資料(含經縣市政府核備之理事長當選證書及理監事名單),及提出申請單位最近月份加入勞工保險人員名單(由申請單位向勞保局申請提供加保人員名冊,尚未成為加保單位者免)。
    8. 曾執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永續就業工程計畫或多元就業開發方案之申請單位,必須具體敘明所有曾執行之計畫績效。
    9. 同一計畫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捐)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捐)助之項目及金額。

    申請及審查流程

    培力就業計畫審查流程圖

    計畫審查流程圖,欲申請單位送計畫案至本分署各就業中心,由就業中心做最初應備文件之審查,待審查應備文件齊全後送至高屏澎東分署進行彙整。
    高屏澎東分署受理後將協助單位進行計畫提案、計畫內容修正並實際進行現場勘查。於計畫審查會前,申請單位須提送計畫書15份及應備文件資料送本分署,待審查會召開後,依審查會決議結果發函通知單位。
    決議結果分為以下3種:
    1.照案通過,後續由轄區就業中心進行專案經理(管理)人、一般人員推介派工
    2. 修正通過,本分署發修正函給單位限期修正計畫
    3. 不予通過

     

    受理窗口

    就業中心

    業務範圍

    各中心電話/聯絡人

    業務督導員

    屏東就業中心

    屏東市、三地門、萬巒、新園、內埔、長治、麟洛、鹽埔、九如、里港、高樹、瑪家、霧台、萬丹、泰武

    顏順強、尤麗月

    08-7559955 #201、109

    屏東市復興路446號

    鄭伊絢

    07-8210171

    #2314

    潮州就業中心

    潮州、崁頂、東港、竹田、林邊、南州、新埤、佳冬、枋寮、來義、春日、獅子、枋山、恆春、車城、牡丹、滿州、琉球

    許蕙菁

    08-7884358 #204

    屏東縣潮州鎮昌明路98號

    鳳山就業中心

    (南區銀髮人才資源中心)

    鳳山、林園、大寮、鳥松、仁武、大社、旗山、大樹、美濃、六龜、茂林、甲仙、三民、桃源、前金區、鹽埕區、新興區、苓雅區、鼓山區、旗津區、前鎮區、小港區

    趙傳榮

    07-2222778 #107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74號3樓

    陳柔亦

    07-8210171

    #2313

    岡山就業中心

    (人才資源發展中心)

    岡山、永安、湖內、路竹、田寮、阿蓮、茄定、彌陀、梓官、橋頭、燕巢、內門、杉林、三民區、左營區、楠梓區

    林宗逸

    07-6220253 #315

    高雄市岡山區岡燕路347號

    台東就業中心

    台東縣

    劉旻村、陳建樹

    089-357126 #202、203

    台東市博愛路356號

    曾翰文

    07-8210171

    #2315

     

    澎湖就業中心

    澎湖縣

    劉鴻毅

    06-9271207 #14

    澎湖縣馬公市水源路52號

    黃俊穎

    07-8210171

    #2316

  • 法令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