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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前訓練筆試試場公告】113年度第3梯次自辦職前訓練『筆試』甄試試場及名單公告
發布單位

教學行政股

發布日期

11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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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1.考生請於113年5月4日(星期六)攜帶甄試通知單、身分證明文件(正本)、2B鉛筆(電腦閱卷作答使用)、軟性橡皮擦、原子筆等資料及文具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依公布試場、座位號碼及考試時間準時參加筆試。(非使用2B鉛筆作答致無法讀卡者,由應試人員自行負責)。
報名多個班別者,惟筆試時段相同時,敬請擇一班別參加應試。
電腦數值控制-CNC車床、網路管理與通信技術整合實務及智慧電子實務應用等3班考生,需帶高中職以上之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正本供查驗。
※甄試地點: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甄試地址: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
2.筆試考試時間開始15分鐘後禁止入場,如未於時間內入場考試者,視同放棄應考資格。
※筆試試場:
  考生入場時間:08:50~09:00
    筆試時間:09:00~10:00
 
 
3.考生參加113年5月4日(星期六)筆試甄試後,依筆試測驗成績高低排序,將選取招訓人數之2倍數參加口試。口試名單依座位號碼排序於筆試當日17時公布。
※筆試缺考、零分或違反筆試考場規定情節重大者,不得參加口試甄試。
4.參加113年5月6日(星期一)口試甄試之考生,依公告之口試場次及試場應試,請攜帶甄試通知單、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身心障礙手冊(正本)(正本驗畢歸還,報名時若未提供者,請於筆試當日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繳交給服務人員,如未依公告之口試時間內入場者,視同放棄應考資格。
5.筆試計分方式,測驗內容以選擇題方式命題,共計50題,每題計分2分,答錯不倒扣,筆、口試成績比重各占總成績50%。
6.報名或報到學員人數未達該班招訓人數二分之一,本分署得不予開班
7.參加甄試人員對筆試試題有疑義時,應於甄試日結束次日起三個(含)工作日內,檢具筆試試題疑義申請書、甄試通知單等相關需檢附之資料,以書面方式送達本分署提出申請,考生若逾期提出,本分署不予受理。如為郵寄申請者,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

【口試名單:於本分署網站及服務台公布】
 本分署聯絡電話:07-8210171分機9服務台或分機 1104、1105自辦訓練及學員輔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