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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前訓練口試甄試試場公告】113年度第3梯次自辦職前訓練8班符合『口試』資格名單及甄試試場公告
發布單位

自辦訓練及學員輔導科

發布日期

113-05-04

檢核日期

11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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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8


一、113年度第3梯次自辦職前訓練各班別甄試筆試成績達口試資格之考生,請於113年5月6日(星期一)攜帶甄試通知單、身分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證件等相關證明文件﹝驗畢歸還﹞,依本分署所公告配置試場及時段參加口試,如未依公告之口試時段內入場者延至最後進行口試,但未於口試結束時間內入場者,視同放棄應考資格。未參加者視同缺考。

二、筆試甄試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或畢業證書正本供驗者,請於口試甄試時提供補驗。
三、口試甄試以問答方式進行、全程錄音或錄影。
口試項目包含「儀態及表達能力15%」、「對課程之瞭解程度10%」、「參訓歷史10%」、「就業意願及方向」30%、「結訓後生涯規劃15%」及「綜合評量20%」等。
四、依招生簡章第11條規定,報到學員人數未達該班人數二分之一且不得低於10人,本分署得不開班。
五、口試時間:113年5月6日(星期一)
        地點: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
        時間:上午場:自9時~11時30分截止

本分署連絡電話:(07)8210171分機1104、1105自辦訓練及學員輔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