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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08-01-17
  •  檢核日期:113-04-16
  1. 辦訓單位申請資格:
    1. 事業單位:具主管機關合法登記,最近一期無欠稅紀錄且最近一年無違反勞動法令之重大情事者。
    2. 學校單位:經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各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校院。
  2. 訓練生參訓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15歲以上29歲以下之青少年,且符合教育部規定各學制及同等學力規定報考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