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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1-02-18
  •  檢核日期:113-11-19

 訓練生:一般生補助學費之百分之五十,高職學制及符合特定身分別,補助全額學雜費及報名費。

  1. 合作學校:補助招生活動費及輔導經費。
  2. 事業單位:補助訓練津貼
    1. 參與高職學制之事業單位,每位訓練生第一年補助新臺幣(以下同)2萬5千元、第二年補助1萬5千元,合計補助4萬元。
    2. 參與二專及大專校院四年制學制之事業單位,每位訓練生第一年補助2萬元。
    3. 參與二技學制之事業單位,本計畫不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