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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前訓練甄試結果公告]114年度第2梯次「電腦輔助設計與製造第2期」等9班甄試結果公告
發布單位

教學行政股

發布日期

114-03-05

檢核日期

1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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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5


【正取生】
一、各班學員請依開訓時間、地點辦理報到及上課,分列如下:
1.機電控制第1期、網拍多媒體行銷第2期、室內及工業配線第1期、冷凍空調第1期等4班於114年3月18日(星期二)上午8時20分報到及上課,報到地點:本分署活動中心6樓禮堂。
2.電腦輔助設計與製造第2期、電腦數值控制與機械加工第1期、綜合銲接第2期等3班於114年3月25日(星期二)上午8時20分報到及上課,報到地點:本分署活動中心6樓禮堂
3.智慧行動商務系統開發第1期、旅遊從業人員第2期等2班於114年3月31日(星期一)上午8時20分報到及上課,報到地點:本分署視廳大樓3樓B301教室

  學員若報到當日逾時未報到時,視同放棄參訓。
上課地點:本分署,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

二、報到時請繳交以下資料,辦理錄訓手續:
1.甄試結果通知單。
2.1吋照片2張。
3.【電腦輔助設計與製造、電腦數值控制與機械加工、智慧行動商務系統開發】等3班報到時需繳交畢業證書影本,若甄試時未驗正本者,報到時需攜帶學歷正本供驗。
4.其他學歷不拘班別免繳交。

【備取生】
正取生報到日有缺額時,將於分署網站最新消息公告或以電話方式通知,請於接獲電話方式通知之次日(上課日)上午8時20分至本分署辦理遞補報到及上課,逾時視同放棄參訓。

三、缺考及未錄取者不另行寄發通知。

四、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自辦職前訓練作業原則第2條第5項及招生簡章第11條規定,報到學員人數未達該班招訓人數二分之一,且不得低於10人,本分署得不予開班。
※備註:
1.正取名單依座位(准考證)號排序公告,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考生姓名及成績不予公布。
2.每一班別屆退官兵錄訓比率以不超過招訓人數10%為原則。
3.報到學員人數未達該班招訓人數二分之一(含)以上(以開訓當日為基準日),本分署得不予開班。
4.若報到未繳交學歷證件影本者,得填具切結書先行參訓,並於3日內(含報到當日)補件,期間若未補件或經查驗未符參訓資格者,取消參訓資格。
5.成績複查:分署官網/業務專區/職業訓練/待業者/分署自辦職前訓練/報名、甄試及報到須知
(1)應試者對甄試結果有異議時,應於錄取公告後3個工作日內,檢具甄試成績複查申請表、甄試通知單等相關需檢附之資料,以書面方式送達本分署提出申請,考生若逾期提出,本分署不予受理。如為郵寄申請者,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
(2)應試者不得要求重新評閱、申請閱覽、提供各細項分數、複印答案卷(卡)或評審表,亦不得要求告知試題命製人員及監評人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宿舍申請-分署官網/業務專區/職業訓練/待業者/分署自辧職前訓練/學員專區

  1. 申請住宿以戶籍地距離本分署30公里以上(以GOOGLE地圖之最短公里數為主),或個人特殊原因有住宿需求,並經專案核定者為優先;寢室為2人1室(男宿15房,女宿13房),本分署將依距離遠近排序入住為原則。
  2. 宿舍原則每年5~11月開放冷氣,開放冷氣月份每人每月酌收新台幣300元整。其餘月份視天氣狀況開放冷氣,並依實際開放日數按比例酌收費用。
  3. 錄取公告日後5個日曆天內(以郵戳為憑)正取生可提出住宿申請,若空床數額已滿或未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皆列為後補名額(最新空床數請來電洽詢)
  4. 申請宿舍請下載「學員住宿申請表」及「辦理住宿學員切結書」並檢附身分證影本,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分署自辧訓練及學員輔導科學員輔導室收(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並來電確認收件情況,電話:(07)8210171轉1123「學員輔導室」。
  5. 宿舍房間內部及公共區域介紹,請參考相關檔案「宿舍介紹」。

本分署聯絡電話:07-8210171分機9服務台或分機 1104、1105自辦訓練及學員輔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