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更新日期:112-01-09
  •  檢核日期:113-11-19
  1. 辦訓單位申請資格:教育部立案,且學校財務及會計制度健全,最近一年內未有審計會計相關重大違規紀錄者之大專校院。
  2. 參訓對象:畢業前2年之本國籍在校生,由申請補助單位辦理參訓學員甄選,得跨科系招生,但不含碩士生、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