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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3-09-18
  •  檢核日期:113-11-13

事業單位規劃訓練,經費編列方式及補助標準如下:

  1. 內部訓練:
    1. 講師鐘點費:講師鐘點費之編列依本署一般常用經費編列標準及結報應行注意事項辦理,內部講師鐘點費之編列以內聘50%為限(即內部講師鐘點費每小時最高補助500元;外聘講師鐘點費每小時最高補助2,000元)。
    2. 外聘講師之國內(限臺灣本島、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交通費:按實際需要編列搭乘臺鐵、高鐵、客運、飛機或輪船之經費。
    3. 場地費:有必要於非自有場地辦理者,每小時最高補助750元,每日以8小時為限。
  2. 外部訓練:
    1. 以訓練單位收費標準之50%為限。若課程屬「企業內部講師訓練」、「數位教材製作訓練」或「政府推動之政策性」課程者,得提高至70%。
    2. 事業單位派訓對象為29歲以下青年或中高齡者 ,其補助訓練費用比率提高至70%。
  3. 數位學習課程:應依國內線上數位學習平臺之單門課程計費收費標準提列;其核定補助之經費數額,以線上數位學習平臺之單門課程計費收費標準之70%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