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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2-01-11
  •  檢核日期:113-04-16
  1. 訓練單位:於辦理工作崗位訓練期間,由分署依訓練時數補助訓練費用,前480小時每人每月最高補助1.2萬元,超過480小時每人每月最高補助4千元。每訓練1人最高共補助7.2萬元。

  2. 參訓學員:於畢業後以全時工作留任訓練單位者,由分署一次性發給獎勵金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