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更新日期:111-09-14
  •  檢核日期:113-10-14
  1. 參訓對象:
    年滿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且投保單位為行政院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適用對象之在職勞工。
  2. 辦訓單位申請資格:
    1. 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大專校院。
    2. 於申請受理截止前,依法設立二年以上之職業訓練機構、勞工團體、工業團體、商業團體、農民團體、漁民團體、研究機構或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
    3. 本計畫公告受理申請截止日(含)前一百二十日期間持有本署TTQS最近一次訓練機構版或外訓版評核結果為通過門檻(含)以上之有效證書,且其組織章程或執行任務具有辦理訓練相關項目,且有編製專職人員辦理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