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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3-03-08
  •  檢核日期:113-04-19

報名須知

  1. 一般民眾報名方式如下:
    1. 網路報名:請於報名期間內,至台灣就業通(http://www.taiwanjobs.gov.tw)網站報名。
    2. 現場報名:無法自行網路報名者,請於上班時間內(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8時至17時)逕至本分署服務台由服務人員協助網路報名。
  2. 國軍屆退官兵報名方式如下:
    本分署接受在營國軍屆官兵函送荐訓者,請依照「國軍屆退官兵就業輔導措施實施要點」辦理,屆退官兵應於本分署訓練班別招生報名期間內自行完成報名(含網路及現場) ,逾期不受理,並將送訓名冊及送訓證明正本於報名截止日前函送本分署辦理資格審查。
  3.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報名方式如下:
    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經適訓評估後協助於系統中完成報名作業,報名完成後需於報名期間內將相關資料(職業訓練推介單1式3份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1式3份)繳交至本分署自辦訓練及學員輔導科教學行政股,逾期視同未報名。
  4. 報名班別若筆試時段相同時,敬請選擇一個班別參加筆試

  5. 本分署訓練採實體方式辦理。有關訓練方式、訓練人數、甄試日期、甄試方式、報到及訓練期程等若有調整,學員應配合辦理。

  6. 若加保於職業工會、漁會、農會者,欲以切結失業者身分方式報名,則須先至本分署繳交填妥之「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無工作切結書及報名表(如附檔),若無簽立者視同在職勞工,不得報名參加職前訓練。【如參訓期間仍加保職業工會(漁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分署 得提供參訓逾3個月之訓中加保情形予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查處】。

甄試須知

甄試作業分筆試及口試二階段,分數各占百分之五十,甄試科目及內容:

  1. 筆試:
    1. 受訓資格為高中(職)以上畢業者:測驗內容以國語或圖形或數學等綜合測驗40題及加考該職類專業常識10題(如自辦職前訓練各職類甄試題目範圍)。
    2. 受訓資格為學歷不拘者:測驗內容以以國語或圖形或數學等綜合測驗50題,不加考該職類專業常識。
  2. 口試:

    口試甄試以問答方式進行,全程錄音,項目包含「儀態及表達能力15%」、「對課程之瞭解程度10%」、「參訓歷史10%」、「就業意願及方向30%」、「結訓後生涯規劃15%」及「綜合評量20%」等。

  3. 試題疑義、成績複查:
  • 應試者對筆試試題有疑義時,應於甄試日結束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檢具筆試試題疑義申請書、甄試通知單等相關需檢附之資料,以書面方式送達本分署提出申請,考生若逾期提出,本分署不予受理。如為郵寄申請者,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
  • 應試者對甄試結果有異議時,應於錄取公告後3個工作日內,檢具甄試成績複查申請表、甄試通知單等相關需檢附之資料,以書面方式送達本分署提出申請,考生若逾期提出,本分署不予受理。如為郵寄申請者,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
  • 應試者不得要求重新評閱、申請閱覽、提供各細項分數、複印答案卷(卡)或評審表,亦不得要求告知試題命製人員及監評人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報到須知

  1. 正取生:各班別開訓日上午8時20分前報到及上課,逾時視同放棄參訓。報到時應繳驗職業訓練契約書、畢業證書影本及1吋照片4張等各項資料,辦理有關入訓報到手續,遇有逾時未報到而註銷參訓資格者,由備取生遞補。
  2. 備取生:依各班別缺額上網公告或以電話通知之次上課日上午8時20分報到及上課。

洽詢電話:(07)821-0171分機1104、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