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輔導
- 學員遲到或早退皆需於當日辦理請假手續;未於當日請假者以曠課論。
- 學員於受訓期間之請假,應依本分署職業訓練契約書第二條規定辦理。
- 學員請假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檢附證明不完備者,導師不予核准,其缺席時數以曠課論。另請假單核准後需經自辦訓練及學員輔導科登記始生效。
- 依據職業訓練契約書第四條規定,乙方於受訓期間,未到課時數達全期訓練總時數10%、曠課時數達全期訓練時數4%時、參訓期間行為不檢情節重大、或訓期未滿二分之一且找到工作而未能繼續參訓者,乙方願無議異同意甲方為退訓之處理。
生活輔導
就業輔導
- 就業能力之培養
- 辦理就業準備相關講座(就業市場趨勢分析及求職技巧、勞動法令、生涯輔導、職業道德與職場工作倫理或人際溝通等),建立學員良好的職場觀念。
- 取得專業證照。
- 就業訊息之提供
- 公告就業機會。
- 建立廠商資料庫。
- 提供就業機會。
- 媒合活動之辦理
- 推介結訓學員:
本分署自辦科就業媒合窗口提供廠商年度結訓班級及課程資料,供廠商求才參考。
- 公告媒合活動:
不定期公告轄區內大小型就業媒合活動及職缺訊息。
- 辦理就業媒合:
於結訓前辦理單一職類或各職類聯合型媒合活動。
宿舍申請
本分署學員宿舍因近日新冠疫情急速擴散,考量本分署學員宿舍環境及空間配置皆屬老舊,無法符合指揮中心對於確診或密切接觸者的區隔處置,為避免感染風險增加,本(111)年自辦職前訓練第3梯次仍暫不開放學員宿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