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訓學員需先繳交訓練費用,於結訓合格後,再由訓練單位協助申領訓練補助,每名勞工3年內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7萬元。
- 一般身分參訓學員補助80%訓練費用。
- 全額補助對象之參訓學員補助100%訓練費用:
- 學員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或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 逾65歲之高齡者。
- 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