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訓學員需先繳交訓練費用,於結訓合格後,再由訓練單位協助申領訓練補助,每名勞工3年內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7萬元。
- 一般身分參訓學員補助80%訓練費用:
- 全額補助對象之參訓學員補助100%訓練費用:
- 學員屬特定對象勞工(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或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 65歲以上者。
- 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