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認定方式-家庭暴力被害人
符合下列情形之家庭暴力被害人:
- 遭受家庭暴力被害人提出曾經受暴證明(如:警方處理家庭暴力事件調查表或報案單),並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人員開立證明文件。
- 保護令(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緊急保護令)
- 判決書影本
-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人員轉介單
身分認定方式-性侵害被害人
符合下列情形之性侵害被害人:
性侵害被害人提出曾經遭受性侵害之證明(如:警方處理性侵害事件調查表或報案單、就醫診療、驗 傷之證明),並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人員開立證明文件。判決書影本。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人員轉介單
本分署提供服務項目
● 一對一就業諮詢及媒合工作。
● 轉介就業促進研習活動或職業訓練。
● 運用補助方案協助就業:
- 推介臨時性工作:經求職登記後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推介從事臨時性工作,並發給臨時工作津貼。
-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依相關辦法推介特定對象至申請多元方案之民間單位工作。
- 職場學習及再適應:透過民間團體或事業單位,提供職場學習及再適應之機會。
- 僱用獎助措施:運用津貼補助協助無法順利就業之弱勢失業勞工就業。
相關服務詳情請洽本分署轄區內各就業中心
相關附件
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 [doc、pdf、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