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依據勞動部發布之「結合大專校院辦理就業服務補助計畫」辦理。
二、申請對象:本分署轄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專校院。
三、補助項目:
- 校園徵才活動。
- 座談會及講座。
- 校園駐點職涯諮商及職涯諮詢服務措施。
- 企業參訪及其他與就業促進相關之活動。
四、配合事項:各校須配合辦理下列場次,本分署始予補助:
- 至少申請1場勞工權益教育講座。
- 至少辦理1場參訪本分署青年職涯發展中心(YS)之就業促進活動。
- 至少辦理1場連結重點產業之座談會、講座或其他就業促進相關活動(如企業參訪),並以大三、大四學生為優先參加對象。
- 校園徵才活動:
(1)活動參與廠商家數逾50家者,其中應包含5%特定產業。但部分學校僅屬專科性質(如醫護、教育等)或其他不可歸責之例外情形,經分署同意者,不在此限。
<特定產業別之認定請參考國家發展委員會擇定之重點產業>。
(2)辦理校園徵才活動,應加強與學生團體之合作,瞭解學生就業需求,且配合宣導導勞發署設置之全國性就業服務網站及就業服務資源,並於活動成果報告中,應檢附與學生團體合作徵才活動及瞭解其需求之相關文件,始予補助。
5. 申請案送件期限:公告日至115年10月30日(週五)止,函送本分署青年職涯發展中心(80670高
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申請。
6. 本計畫詳細規定事項,請見勞動部「結合大專校院辦理就業服務補助計畫」。
7. 有關計畫內容或提案申請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本分署07-8210171,分機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