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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售本分署113年度第1批奉准報廢砲塔型立式銑床10臺,請踴躍參加投標。
發布單位

秘書室

發布日期

113-06-25

檢核日期

113-06-21

點閱人氣

24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暨「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第5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批標售之標的、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一。

  1. 標售底價新臺幣13萬2,000元。

  2. 保證金為底價10%(計至千位,不足1,000元者免計)新臺幣1萬3,000元。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3年75(星期五)上午11時於本分署視聽大樓3樓開標室當眾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1個工作天上午10時。

三、投標方式:

本標售案採通信投標,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1374日下午5時止,於辦公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5時),向本分署(地址: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秘書室領取或逕行自公告網站下載相關投標文件,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應將填妥之投標單連同應附文件妥予密封,以掛號函件於開標前一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送達本分署收發室,逾期寄(送)達者,不予受理,原件退還。

四、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開標前(113625日至74日止,於辦公時間下午2時至5),洽本分署安排參觀。

五、投標人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7日內至本分署出納一次繳清(所繳保證金應抵繳價款),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六、本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3日內,由本機關按現狀交付標的

七、其他事項詳見標售須知。

八、聯絡單位與人員:本分署秘書室李先生(需求)或陳先生(程序)07-821017135011609

九、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分署網站之招標資訊張貼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