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目前本分署辦理職業訓練有那些?
發布單位

自辦訓練及學員輔導科

發布日期

99-08-06

更新日期

103-05-15

檢核日期

113-04-19

點閱人氣

1653


充分運用自有設施辦理職業訓練:
1.職前訓練(含分署自辦、移地訓練、委託訓練、產學訓合作訓練)
2.在職人員進修暨假日第二專長訓練(含夜間及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