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推廣科
99-08-06
107-07-18
113-04-15
2059
廠商投標前應先確認是否符合下列六類基本資格及是否具備履行契約所必須之能力: 第1類: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校。 第2類:經勞動部登記核准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第3類: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其設立章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有辦理與人才培訓有關業務者。 第4類:依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 第5類:依法登記立案之工(公)會,其章程之設立宗旨與人才培訓有關,且其辦訓職類應與工(公)會本身之屬性有關。 第6類:依法設立之公司組織,其營業項目與人才培訓有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