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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參加自辦職前訓練期間,是否需負擔訓練費用?
發布單位

自辦訓練及學員輔導科

發布日期

99-08-06

更新日期

103-05-15

檢核日期

11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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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4


本分署為公共職業訓練機構,所有參加本分署自辦職前訓練之學員訓練費用均由公費補助,另為鼓勵原住民、身心障礙者、生活扶助戶、中高齡者、更生保護人、長期失業者、獨立負擔家計者等參加職業訓練,於受訓期間,得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頒布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規定可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