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宿服務:申請住宿以戶籍地距離本分署30公里以上(以GOOGLE地圖之最短公里數為主),或個人特殊原因有住宿需求,並經專案核定者為優先;寢室為2人1室(男宿15房,女宿13房),本分署將依距離遠近排序入住為原則。
2.膳食服務:本分署未設有餐廳,受訓學員可統一外購或自行方式處理。
3. 錄取公告日後5個日曆天內(以郵戳為憑)正取生可提出住宿申請,若空床數額已滿或未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皆列為後補名額(最新空床數請來電洽詢)。
4. 申請宿舍請下載「學員住宿申請表」及「辦理住宿學員切結書」並檢附身分證影本,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分署自辧訓練及學員輔導科學員輔導室收(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並來電確認收件情況,電話:(07)8210171轉1123「學員輔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