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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年度「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訓練補助實施計畫」受理申請期間
發布單位

綜合規劃科

發布日期

113-01-03

檢核日期

113-04-18

點閱人氣

138


  1. 本計畫受理申請期間自113年1月3日至同年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2. 補助對象:本計畫補助之雇主,為就業保險投保之民營事業單位、私立學校及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團體。
  3. 補助方式:指派所僱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參加職業訓練,以國內訓練單位「公開招訓之訓練課程」為限(派訓勞工需年滿45歲以上)。
  4. 補助標準:訓練費用最高70%補助,補助總額上限每年為新臺幣30萬元。
  5. 本分署服務轄區範圍為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有意申請者,請洽專案辦公室(07)958-7100分機7709、7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