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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符合康芮風災受災認定之學員得申請免負擔訓練費用
發布單位

綜合規劃科

發布日期

113-11-12

檢核日期

11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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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參與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的訓練單位及學員請注意,符合康芮風災受災認定之學員得申請免負擔訓練費用,說明如下:

一、適用對象:康芮颱風災害受災地區(台東縣)受災者參加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職業訓練。

二、上述受災區域之受災者,於113年11月1日至114年4月30日期間報名參訓,得填寫本案費用補助申請書並檢具所需佐證予辦理產投方案之訓練單位,申請免負擔訓練費用,已繳納者可申請全額退還。

三、受災者需檢附以下佐證文件之一:

(一)、 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二)、 鄉(鎮、市、區)公所或村(里)辦公處開具之居住證明或警政、

消防機關開具之受災證明。

(三)、 於災區工作之離職證明、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文件。

(四)、 房屋租賃契約。

(五)、 公共事業費用之繳費證明。

(六)、 其他具體受災之證明文件。

 四、洽詢電話:07-8210171轉1323至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