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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宣導
發布單位

秘書室

發布日期

11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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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尚未領牌車輛將於11月30日起加強執法取締,逾期未領用牌照上路行駛,最重可處新台幣36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