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日期:自113年12月9日至114年2月10日17時截止。
2.報名資格:年滿15歳以上,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在職勞工、公司負責人身分(含負責人、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或監察人)、或自營工作者或日間在學學生,不得報名參加職前訓練)。
3.預定甄試日期:筆試甄試114年2月22日(星期六),口試甄試114年2月24日(星期一),參加口試者名單於筆試當日2月22日(星期六)17時公告。
4.甄試通知單預定於114年2月14日(星期五)寄發,並於本分署網頁公佈試場及甄試時間,若於甄試前3日尚未收到甄試通知單請至高屏澎東分署網站查詢或電話洽詢。
5.預定錄取名單公告:114年3月5日(星期三 )17時公告予本分署公佈欄與網頁,並寄發錄取通知單。
6.非自願職職失業者,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於報名期間開立「職業訓練一般推介單」,逾期不予受理。並請於報名期間內將推介單相關資料繳交至本分署自辦訓練科教學行政股。
7.筆、口試甄試當日如逢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經地方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順延之,並於本分署網站公佈順延日期。
8.報名班別若筆試時段相同時,敬請選擇一個班別參加筆試
9.本分署訓練採實體方式辦理。有關訓練方式、訓練人數、甄試日期、甄試方式、報到及訓練期程等若有調整,學員應配合辦理。。
10.若加保於職業工會、漁會、農會或屬裁減續保、職災續保者者,欲以切結失業者身分方式報名,則需填妥「報名參訓切結書」(如附檔)並繳交至本分署,始完成報名,若無簽立者視同在職勞工,不得報名參加職前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