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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1-10-26
  •  檢核日期:113-04-18
  1. 參訓對象:
    受僱於事業單位,具就業保險身份之員工
  2. 申請單位資格:
    1. 國內依法辦理設立登記或營業(稅籍)登記,且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之人數五十人以下之民間投保單位。
    2. 企業型態為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者,應以總機構名義申請本計畫。
    3. 申請本計畫之企業,已具人資相關部門、設有人資相關職務、營業項目具辦理訓練、已有相關單位、顧問提供訓練服務或已具自行規劃辦理訓練之經驗,經分署認定者,不予提供後續訓練課程辦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