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受美國對等關稅影響之企業規劃辦理在職訓練課程本計畫延長受理,說明如下:
一、 受理期間:延長至115年9月30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
二、 補助對象:事業單位為民營事業機構、非營利法人或團體(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且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之人數在51人以上。
三、 補助項目:
(一)內部訓練課程(含講師鐘點費、外聘講師交通費及非自有場地之場地費)
(二)外部訓練課程(依課程內容及參加對象,補助50%至70%訓練費用)
(三)數位學習課程(須為數位轉型課程,最高補助70%訓練費用)
四、補助上限:依申請型別最高補助達200萬元。
五、補助經費額度用罄時,分署得公告備取且不再受理申請,並依申請順序核定備取序位。
六、本分署服務轄區範圍為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有意申請者,請洽詢:
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專案辦公室(07)958-7100分機7711-7713、7722、7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