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對象及給付科
113-05-17
發展署為強化跨體系、跨專業與公私協力服務,提供完整就業支持與陪伴,協助15歲以上未滿18歲未升學未就業且有就業需求之少年瞭解及適應職場,提升就業準備,爰訂定「少年就業力準備計畫」,並自中華民國113年4月9日生效。